宫婷律师接受中青网采访谈校园“藏手机神器”争议问题

 
 
近日,北京华城(上海)律师事务所宫婷律师接受了中青网记者采访,就校园“藏手机神器”热点问题进行解答。具体报道如下:

来源:中国青年报(2024-08-09 06版)

不能充电的“充电宝”、无法阅读的“书本”、几乎不能喝水的“水杯”……这些出现在网购平台上的商品,其共同名称是“藏手机神器”。一些学生借助“神器”,躲过学校和家长的检查,将手机带入校园,以实现“用手机自由”。

“藏手机神器”为何在中小学生群体中流行?销售和使用这类“神器”存在哪些法律风险?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辽宁高中生谭雪彤(化名)今年2月在社交平台上晒出自己用来藏手机的“水杯”,外观与正常水杯无异,透过杯盖只能隐约看到手机的轮廓。她说,老师在查手机时,一般不会想到水杯,比较安全,打开杯底就能随时拿取手机,很方便。

谭雪彤告诉记者,这些“神器”是同学推荐的,她身边有不少同学都在用。“我刚开始带手机进学校时,心里还会紧张,带了几次没被发现过,胆子就大了”。

在某社交平台上搜索“藏手机”相关话题,会出现大量帖子,配图多是充电宝、水杯、镜子、书本等日常物品,这些物品内部设有特制暗格用来藏手机,隐蔽性强。

在这些帖子的下方,除了大量“求店铺”“求链接”的评论外,还有一些使用者追评表示“亲测好用”“谁发明的,真贴心”。记者在某购物平台上搜索,相关商品的图片展示和描述都有“藏手机”“伪装防检查”之类的文字,价格在十几元至四十几元之间,有商品销售量过千。

在一家“创意礼品店”,记者发现,有数款书籍样式的“藏手机神器”,外观是字典、四大名著、畅销书籍等,做得十分逼真,书页甚至可以翻动,内部的存放夹层配有钥匙或密码锁。

记者咨询了某大卖场品牌店,客服推荐了一款充电宝样式的“藏手机神器”,其外观有充电接口和品牌标识,但内部是空的,客服人员表示,这个空间可以容纳市面上各种尺寸的手机。更逼真的“亮灯款”,可以模拟显示充电数值。“肉眼肯定是看不出来的。”客服人员说。

教育部办公厅2021年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小学生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需求的,须经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带入课堂。

“根本防不胜防。”江苏某高中一名刘姓教师对记者说,她所在学校明令禁止学生携带和使用手机,但偷偷带的还是很多。学生藏手机的地点也令人意想不到,“有的藏在花坛里,有的藏在走廊装饰画的背后。老师现在只能使用金属探测器来查手机。”

反手机探测也在升级。某大卖场品牌店客服推荐了一款防探测版水杯样式“神器”,甚至提示“可以带进考场”。

有家长反映,作为商家,不应该利用孩子想用手机的心理,向未成年人销售“藏手机神器”,助长孩子在校园藏匿手机的风气。

北京华城(上海)律师事务所宫婷律师表示,商家售卖和宣传“藏手机神器”的行为或涉嫌违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第九条,广告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也有相关规定,网络交易经营者不得销售或者提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交易,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者服务。

“商家公然宣传此类商品可逃避检查,帮助学生逃避学校监管,甚至用于考试作弊,可能会阻碍学生身心健康发展,造成不良价值观的传播,违背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宫婷说,对于相关售卖行为,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罚款。而对于商家违法广告法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可以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商家的营业执照。平台对商家的营销行为负有一定的监督管理义务,应及时下架类似违法违规商品。

 

中青报·中青网见习记者 蒋继璇 记者 黄冲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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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宫婷

北京华城(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

*业务领域

公司法律顾问、房地产和建筑工程、不良资产清收、投资并购、项目和企业融资、商事诉讼与仲裁。

*主要业绩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与近20家单位或企业保持常年合作关系,行业领域涉及房地产、建设工程、文化、投资、医疗器械、餐饮等。

代理诉讼与仲裁案件:成功代理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争议标的较大、法律关系较复杂的诉讼、仲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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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4-08-1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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