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国际税收体系 阿联酋依然是全球税收洼地
转载自:财联社·环球·财联社中东频道
据经合组织(OECD)保守测算,各国因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为(BEPS)每年平均损失2500亿美元,如积极实施BEPS行动计划,各国每年将增加全球税收1000亿~2400亿美元。阿联酋加入了BEPS行动计划。
将近五十年是跨国企业的避税天堂
阿联酋建国初期,国际石油市场由买方转为卖方市场,主要产油国掌握了石油定价权。仅十年,出售石油让阿联酋国内生产总值由1972年的15亿美元飙升至1981年的320亿美元,阿联酋积累了巨额财富。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各国研发出低耗能的新材料和新产品,石油价格逐渐下滑。阿联酋意识到石油窗口危机,加大力度进行多元化经济转型,实行开放型经济。从石油经济到多元化经济,再到知识和创新驱动型经济,从资源开采到房地产、建筑、航空、港口、金融、物流和旅游业,至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金融服务、全球供应链管理等知识驱动型行业,外资无处不在。
上文《阿联酋的雄心 从外资准入政策透明化到参与全球事务》提到,哈利法政府执政期间,众多全球500强企业总部已经进驻阿联酋。事实上,开国总统阿耶德执政(1971-2004)中后期已有为数不少的外资投向阿联酋。
建国后将近五十年,阿联酋没有联邦税收体系,联邦没有营业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除因受宗教文化影响而对烟草和酒精饮料类进口商品征收较重的关税外,联邦对绝大多数商品统一征收5%关税。虽然各酋长国有权自行制定所得税制度,但实践中只有阿布扎比、迪拜和沙迦酋长国针对外国银行和油气资源开采公司征收。
跨国企业利用阿联酋的免税和极低税率政策,实现了应税利润的转移和消失,阿联酋成为避税天堂。
避税天堂的利与弊
避税天堂大多是资源匮乏、经济基础薄弱的内陆小国、沿海小国、小岛或“飞地”,大多曾为殖民地,后脱离宗主国独立。资本避税可为其获得经济发展和跨境资本流动机会。
1820年至1971年阿联酋建国,诸酋长国沦为英国的保护国。阿联酋建国后几十年间,经济开放政策和低、零税收吸引了外国资本,外资也带动了阿联酋的经济发展,促进了阿联酋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然而,避税天堂亦有弊端:一、跨国企业利用各国税制差异,为最大限度减少全球总体税负甚至达到双重不征税效果,将总部或控股公司转移到避税地,造成对母国、收入来源国税基的侵蚀,经合组织(OECD)保守测算各国因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为(BEPS)年平均损失2500 亿美元;
二、避税地金融信息及税收体制不透明,容易沦为洗钱的工具,损害国际金融体系。
避税天堂受到打击
2009年4月,二十国集团(G20)呼吁各国合作打击大型跨国企业滥用避税天堂的行为,建立全球税务治理秩序,创建公平的税收分配环境;2013年6月,受G20委托,OECD发布近百年来国际税收体系的根本性变革文件—《BEPS行动计划》,呼吁各国按照价值创造理论分配税收,防止跨国企业通过人为筹划向低税或零税收地区过度转移利润;2013年9月,G20领导人在俄罗斯圣彼得堡通过一项宣言,同意在2015年底前执行国际税收情报交换新标准。
所有行动都指向一个目标:确保每个国家的税收收入与跨国企业在其领土上的实际业务活动更相称。为打击避税国的不合作行为,欧盟根据税收透明度、良好治理、实际经济活动和公司所得税零税率等四方面表现对92个国家进行筛选,于2017年12月5日首次发布“税收非合作司法管辖区名单”(简称不合作名单)。
不合作名单含黑名单和灰名单。黑名单列出规定期限未达标的国家或区域,它们面临被停止来自国际组织的资助、被制裁和国际声誉下行的压力,境内跨国企业则面临跨国税务争议、税务稽查和补缴税款而增加企业合规经营成本和税收风险。
列入灰名单意味着已承诺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税务规则调整但随时可能降级到黑名单。该名单现已成为全球企业跨境业务的重要指南。
阿联酋的税制改革
阿联酋在欧盟首次发布的黑名单之列,移出之路颇为坎坷。2018年1月,阿联酋因承诺增加税收透明度和进行税务规则调整而晋级灰名单, 2019年3月12日再次入围黑名单,2019年9月1日,阿联酋加入的《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生效,同年10月被移出黑名单。
实际上,阿联酋为税改做了大量努力:2016年9月设立联邦税务局;2017年开征消费税;2018年1月起征增值税;2021年10月,包括阿联酋在内的136个国家就国际税改达成一致,自2023年起针对跨国企业所得税征收15%的税率;2022年第47号阿联酋联邦法令颁布《企业所得税法》,自2023年6月1日起对企业利润征收联邦公司税(0%、9%)。
从零税率到低税率,从设立联邦税务局到建立相对全面的税收体系,体现了阿联酋对国际社会应对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所作的承诺,稳固与阿联酋已建立伙伴关系的国际金融体系以及为加速国内经济发展和转型,提高全球竞争力而做出的努力。
税改对外国投资者的影响
税改后,阿联酋的低税收制度仍对投资者具有吸引力。
不过,阿联酋加入的BEPS多边公约中有一项重要条款-“主要目的测试”构成BEPS行动计划最低标准的一部分,阿联酋选择采用默认的“主要目的测试”规则,与同年4月在境内颁布的《经济实质法规》一脉相承,意味着跨国企业需证明主要商业目的及经济活动实质,并符合经济活动实质的三个要求:对特定业务的监管发生在阿联酋,特定业务的核心创收发生在阿联酋,拥有足够的与业务匹配的雇员、经营场所和年度运营支出。不符合经济实质测试要求可能面临罚金和其他处罚。
阿联酋税改对外资企业产生了巨大影响。中企应密切关注阿联酋针对 BEPS 行动计划的后续政策、《经济实质法规》和配套文件,评估对业务产生的影响。
《加入国际税收体系 阿联酋依然是全球税收洼地》于2023-10-12 发布在财联社
原文链接:https://www.cls.cn/detail/148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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