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信托专题——慈善信托的起源与发展

 

 

 
 
 
 
 
 
 
 
 
 
 
 
 
 
 

 

 

慈善信托本身的历史非常久远,它之所以产生还要归功于13世纪英国有个叫亨利三世的国王。在那个时期的英国有很多人信仰基督教,基督教徒们认为在去世时把自己的土地捐赠给教会死后就可以进入天堂,这种认知就使得越来越多的教徒去这样做。由于在这之前的法律规定教会的土地是免税的,导致亨利三世收到的税越来越少,这当然不是他愿意看到的,于是他在执政期间就颁布了一项法令--《没收条例》。条例规定未经他同意任何人不允许再把土地捐给教会,否则将被官方没收。这样对教徒们的信仰而言就发生了冲突,于是他们就想办法来规避这项法律的规定。

他们的具体做法是:有土地的教徒生前立下遗嘱,把土地赠与给第三人持有,在遗嘱中明确土地赠与的目的是要教会对土地有“用益权”,要求第三人把所有产生的收益交付给教会。这样就可以完美的规避了国王的没收条例,解决了这个问题。因为当时英国很多大法官也都是基督教徒,他们也很认可这种制度,后来这种制度在英国就渐渐被越来越多的使用起来,尤其是在慈善领域。这就是现代信托制度的雏形,立下遗嘱的教徒相当于信托的委托人、第三人相当于受托人,教会就是受益人。

另外,在中世纪的英国战争频发,很多英国人,包括贵族和地主也都会去出征打仗,而外出行军打仗往往为时不短并且福祸难测,他们在辞别国土之前,通常就把自己的土地、房屋交托给他人代管,以确保其能正常的耕种、收租、维修等,以便利益不被损害。但是往往当他们打仗归来,或是战死沙场之后,他们或者其亲人要从受托者手中收回土地或权益时,会出现一些预料之外的变数与纠纷。例如受托者不愿意归还或是盈亏方面有争执,于是就上告到大英国王,国王则委任总理大臣进行聆讯和裁决,其案例与裁决便成为信托法例之始,並发展出日后的衡平法,给予信托制度重大的法律保障,令信托制度有了发展与支撑。

随着信托制度的发展,在社会各个领域的运用也越来越广。到了伊丽莎白一世在位期间,她于1601年颁布了《慈善用益法》,该法在序言中通过列举慈善目的,为“慈善”划定了一个范围,正式确立了慈善信托的地位。从那时起慈善信托就正式的成为慈善工具的一个类别之一,一直被使用到现在。近年来慈善信托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的运用,有多个有影响力和代表性的慈善信托,下面介绍几个比较著名的慈善信托:

国民信托
成立于1895年。它是英国最大的“地主”和“房主”。

英国的“国民信托”,成立于1895年,到目前为止已经有126年的历史了。如果去英国游玩是一定会和它产生联系的,因为它是英国最大的房主和地主,它主要是保护英国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景观的信托。众所周知的埃夫伯里巨石阵(Avebury Stone Circle )、哈德良长城(Hadrians Wall)等都是由国民信托在管理运营的。它拥有三百多座的历史建筑、两百多座的花园,和两千五百多平方公里的乡村土地,它所管理的景点都是向游客开放的,目前主要收入来源是门票、会员费及纪念品销售,所以当你去到英国时很容易就遇到国民信托管理的项目。

诺贝尔奖
该奖项通过信托的架构管理资金,至今已存续126年。目前资产规模49亿。

“诺贝尔奖”是我们耳熟能详的一个奖项,每年的颁奖仪式都很盛大,你是否知道其实它背后也是一个信托架构,是诺贝尔先生当时立了一个遗嘱,我们现在可以把它理解成是一个遗嘱信托,很巧的是他也是在1895年立的这个遗嘱,跟国民信托也算是有种很奇妙的缘分。根据诺贝尔先生的遗愿,他的部分遗产用于设立诺贝尔基金会,基金可放于低风险的投资,以其每年的利润和利息分设物理、化学、生理或医学、文学及和平五项奖金,授予世界各国在这些领域对人类作出重大贡献的人或组织。除了是用信托的模式在运作外,他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投资管理做的非常好。它起始的本金当时是3100多万瑞典克朗,最初投资范围只是限于低风险品种,到了上世纪五十年代后,根据当时的情况,基金调整了投资策略,加大了房地产和另类投资的比例。经过了多年良好的投资管理,到2019年底据统计已经达到了49亿瑞典克朗的规模。信托的优势在诺贝尔基金这里体现的很明显,它通过灵活的投资使得慈善资金有一个很好的保值增值。

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
盖茨信托负责近500亿善款的保值增值,并拨款支持盖茨基金会的项目开展。
实例:盖茨信托与盖茨基金会
 

比尔盖茨夫妇设立比尔及梅琳达·盖茨信托,规模达413.1亿美元。通过信托进行资产管理,再根据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的用款需要将资金拨付给基金会。

 

“盖茨基金会”的影响力更是众人皆知的,它是全球最大的慈善基金会,致力于将人类的创新才能应用于减少健康和发展领域的不平等现象,自成立以来在世界范围内的诸多领域做出了很多的贡献。它是由两个免税的实体组成,一个是比尔·梅林达·盖茨基金会,另一个是比尔.梅林达·盖茨信托,其结构就是慈善信托。它的慈善目的大致如下:1、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2、帮助贫困人群遏制传染性疾病;3、增强妇女和儿童改善生活的能力;4、激励人们行动起来,改变世界。在整体运行方面,盖茨信托主要在管理资金和投资,负责基金的保值增值;盖茨基金会则主要是用来做公益,实现慈善目标。做公益的基金会中并没有钱的,钱都是由后端的信托在管理,基金会每年提出资金需求预算,需要花多少钱就由信托向它拨付。这也是现在非常提倡的一个理念,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做公益的机构就安安心心的把公益项目做好。

慈善信托做为一个“泊来品”在国外有着很悠久的历史,也有着广泛的影响力。据统计在英国登记加上未登记的有12万个左右,平均每500个人有一个。在澳大利亚有20多万个左右,平均每120人就有一个,在国外它是一个很常用的慈善工具。在中国,慈善信托还是个新生事物,到目前为止登记备案的只有560多个。2016年《慈善法》的颁布,正式确立了其法律地位。随着各项配套法律法规的完善,随着国民素质的日益提高,相信这一慈善工具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在国内得到广泛的运用。

 

(完)

 

 
 
 
 
 
 
 
 
 
 
 
 
 
 
 

 

    律 师 简 介    

关亦贺

高级合伙人/律师

业务领域:

主要从事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并购重组、金融科技、政府法律顾问等方面的非诉法律业务及相关领域的诉讼和仲裁。关亦贺律师及其团队在20余年的执业生涯中,已经为数百家机关、公司、企事业单位及个人提供了各种法律服务,其中包括很多跨国财团、大型央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私募股权基金、国家部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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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时间:2021-05-26 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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